咸寧網訊(香城都市報記者葛利利 通訊員徐程程)為了騙取他人錢財,虛構工程并邀請朋友合伙承包,騙取朋友40萬元。近日,男子陳某(化名)被咸安警方抓獲歸案。
今年8月底,咸安警方接到轄區(qū)群眾許某報警,稱其被好友陳某詐騙投資款40萬元,投資武漢一個棚戶區(qū)改造項目。
據了解,陳某為咸寧本地人,現(xiàn)年40歲,無業(yè)。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受害人許某,后兩人多次接觸,成為朋友。
2018年,陳某因手頭緊張,便借其知道的一個棚戶區(qū)改造工程打起好友許某的主意。為了使許某能夠投資,陳某謊稱在武漢拿到了棚戶區(qū)改造項目,需要資金100萬元,他因手頭緊張需要拉上一個合伙人,可以和許某共同投資。許某出資40萬元,他承擔其余60萬元。如果工程做好,分紅十分可觀。
為進一步取得許某信任,期間,陳某將許某帶至武漢某工程現(xiàn)場,謊稱是兩人共同承建的棚戶區(qū)改造項目,許某只需要投入資金,工程跟進由陳某負責。至此,許某對此事深信不疑,后通過轉賬方式,向陳某支付了投資款40萬元。
在“合作”期間,許某多次提出到施工現(xiàn)場看看,均被陳某找理由拒絕。后陳某見許某問多了,就玩起了“消失”,電話不接,微信不回。許某意識到情況不對,找到了陳某所說的工地一問,才發(fā)現(xiàn)這塊地早已經承包給別人,并開始施工。
在多次聯(lián)系陳某無果的情況下,今年8月,許某報警。咸安警方立案偵查,通過調查,查實了陳某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。9月,咸安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歸案,經審訊,陳某對詐騙許某一事供認不諱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咸安警方刑事拘留。陳某家屬已經通過檢察院交予公安機關35萬元,另外5萬打算后續(xù)再交予公安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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